根据《广西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23年修订)》(西大教字〔2023〕81号)相关规定,拟对超过两周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的普通本科学生作出退学处理。在校学习时间超过1年且符合肄业相关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理肄业。现就拟退学事宜予以公告,公告期7天(2026年 10月 20日 — 2026 年 10 月 26 日)。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五)、《广西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第四十五条(六)规定:“超过两周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应予退学,学院已将本次拟退学处理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相关学生。下列学生如对该拟退学处理存有异议,须在公告期内前往所在学院教学办提交书面材料开展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交陈述、申辩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学院将依规上报学校学籍处理委员会审议,办理后续退学相关手续。
附件:2026-2027年第一学期超过两周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拟作退学肄业处理学生名单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学院 |
专业 |
1 |
2139200107 |
解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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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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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2026 年10 月20日